日前,交銀國際在關于信貸資產證券化注冊制的研究報告中指出,按起息日計算,去年發行量達到3119 億,估計2015年的發行量可能達到去年的2倍以上。
4月3日,央行發布公告稱,簡化信貸資產支持證券發行管理流程,對信貸資產支持證券正式實行注冊制,一次申請注冊,自主分期發行。
在此之前,2014年11月,銀監會宣布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將由審批制改為業務備案制,不再針對證券化產品發行進行逐筆審批,不再打開產品資產包對基礎資產等具體發行方案進行審查。這意味著,信貸資產證券將由原來的銀監會、央行依次逐筆審批制變為向銀監會備案向央行申請注冊后即可在注冊有效期內自主發行。
在業內看來,備案制、注冊制的相繼落地將進一步刺激商業銀行發行信托資產證券化的積極性,2015年,信貸資產證券化的發行規模將迎來擴容。
注冊制開啟
所謂信貸資產證券化,是指銀行作為發起機構,將信貸資產打包給受托機構,以資產支持證券的形式向投資機構發行受益證券的融資活動。
在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的試點之路頗為漫長。早在2005年,央行和銀監會就聯合發布了《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建行和國開行作為首批銀行試點了資產證券化產品的發行。
信貸資產證券化也成為我國資產證券化試點的排頭兵。據了解,試點初期就已經基本確立了以信貸資產為融資基礎、由信托公司組建信托型SPV、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資產支持證券并進行流通的證券化框架。
此后,工行、浦發銀行、興業銀行、浙商銀行等作為第二批機構也參與了試點。之后因美國次貸危機影響曾暫停信貸資產證券化的試點,直到2012年5月才再次啟動。
2013年8月2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進一步擴大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并印發了《關于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要求逐步推進信貸資產證券化常規化發展,盤活資金支持小微企業發展和經濟結構調整。
2014年,我國的信貸資產證券化出現擴張的趨勢。數據顯示,自擴大試點至2014年末,金融機構共發行71單信貸資產支持證券,共計2942億元,其中,2014年的信貸資產證券化發行規模約為2770億元,遠遠超過了歷史規模的總和。
2014年11月,銀監會宣布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將由審批制改為業務備案制,不再針對證券化產品發行進行逐筆審批,不再打開產品資產包對基礎資產等具體發行方案進行審查。
隨后,證監會也對外宣布資產證券化實行備案制。分屬于銀監會和證監會的資產證券化業務均由審批制邁入了備案制。
2015年1月,銀監會公布了首批獲得開辦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資格27家銀行名單,該名單主要包括了中信銀行、光大銀行等10家股份制銀行及北京銀行、河北銀行等17家城市商業銀行。
據記者了解,不僅限于上述27家銀行,政策性銀行、四大行以及其他股份制銀行、城商行、農商行也會陸續獲得業務資格。
“從發行主體來說,資產證券化擴容和備案制推行后,由于信貸規模有限,股份制銀行的發行熱情會比較高。”華夏銀行發展研究部戰略室負責人楊馳稱。
而作為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的另一個審批環節,央行在銀監會備案制啟動4個月后即拋出了市場期待已久的“注冊制”。
“已經取得監管部門相關業務資格、發行過信貸資產支持證券且能夠按規定披露信息的受托機構和發起機構可以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注冊,并在注冊有效期內自主分期發行信貸資產支持證券。申請注冊發行的證券化信貸資產應具有較高的同質性。”4月3日央行的公告中明確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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