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金短缺,又達不到銀行信貸的條件
企業發展過程中資金短缺幾乎是不可避免的問題。企業需要融資,首先想到的是找銀行,但往往在下述幾方面就那么差一點才能達到銀行信貸的要求,此時正是以租賃實現融資的良機。
1、資產負債比高。銀行要求貸款企業的資產負債比一般低于60%-75%,超過即不貸。租賃由于租期內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權與使用權兩權分離的特征,對資產負債比的要求更寬松。
2、前三年財務狀況差。銀行對貸款人負債能力及償債能力的評估側重于對過去三年財務狀況的分析,即以過去三年推測未來,前三年虧損的企業難以獲得貸款;租賃則更看重企業及新上項目未來的現金流,不全受虧損企業不做的限制。
3、對額小分散、風險大、管理成本高的中小企業資金需求。銀行一般不愿借款,優質的租賃公司可將中小企業的資金需求集中,實現統貸分租。在這里租賃公司成了銀行信貸平臺的延伸,是銀行信貸的“分銷商”。
4、企業自籌資金量小。銀行發放設備類固定資產貸款一般要求企業自籌30%-50%的資金,很多企業達不到這個條件。租賃只需企業準備設備價款的20%左右作為保證金,即可100%使用設備。對于效益好、信用優、風險低的企業,比如銀行、保險公司因受固定資產占資本金比例之限而租賃電子機具、交通工具等,甚至可以無保證金租入設備,達到100%融資。
5、融資比例高。以設備作抵押,銀行放貸比例為30%-50%,而以售后回租方式融資金可達70%-80%,高的可達90%,對特別的承租人還可溢價融資達100%以上。相同的設備,租賃融資比信貸融資量大。
二、銀行不宜介入的融資業務
銀行不宜介入的融資業務有如下幾項。
1、股權租賃。在國有企業改革、企業股權重組中,無論管路層收購(MBO),還是企業兼并,都有資金缺口,這種資金缺口銀行本可提供并購貸款或過橋貸款,但操作難度大,爭議多;優質企業可發行專項信托計劃,但要求高,程序多而嚴。由租賃公司先收購目標或目標公司控股股東的股權,控制目標公司,再將公司租賃給收購方,由收購方經營,分期付租金,達到最終收購目標公司的目的。
2、融資渠道多元化。不可否認,在當前和今后較長時期內銀行信貸是第一大融資管道,但單一融資渠道使企業在銀行信貸政策(包括政府、央行宏觀調控政策)調整和金融風波面前顯得十分被動,尋求融資渠道多元化已是眾多企業的明智選擇,租賃正是一種新興的、方便的融資工具。
3、更大發揮資本金的財務杠桿比率。一個企業的負債根本地決定于資本金,也就是說當企業資本金一定的前期下,融資的規模也可確定,許多企業由此而獲得銀行評定的信用等級,并授予相應的信用額度。為更好地利用資本金的財務杠桿功能,企業在獲得銀行授信后,先以租賃進行表外融資,把銀行的授信留在最緊急時使用,則比缺少租賃融資工具的企業更多地調動了社會資源,在資金匱乏時更容易渡過難關。
此外,政府機關、社團的融資需求,銀行按現行信貸政策不便介入,但確有可靠的還款來源的融資需求,比如列入財政預算安排的政府電子化建設,租賃則可用明天的錢辦今天的事。
三、優化企業財務結構,合理避稅
企業缺錢找租賃,但有錢也要運用租賃獨特的理財功能來優化財務結構,達到融資之外的財務目的。
1、節省現金的即期付出。經濟發達國家的企業家認識到企業最關鍵的是能使用設備創造價值,而不以占有設備為目的;同時,資金只有不斷流動,才能最大先限度地發揮其增值功能,因而不應該把有限的現金物化在設備中。因此,有現金的企業仍租設備,把現金用于流動資產,可更大限度地發揮設備的產能,也可防資金意外的短缺。這種資金安排可避免我國企業過去常犯的錯誤,把有限的資金全占用到設備等固定資產上,以之抵押貸流動資金,既難操作,量也受限;流動資金不足,設備利用不充分,預測收益與實際效益相距甚遠。
2、降低資產負債表。企業擬上市募股,已上市公司要增發、配售新股,或發行債券,爭取產業基金、風險基金的投資等,資產負債比率處于達標的臨界點,略有超標(比如要求負債比為75%,但實際達78%),企業不可能壓縮流動資金還債,以收縮經營規模降低負債比,但可以通過經營性售后回租,固定資產與負債同額下降,降低負債比。
相似的情形是,企業以經營性租賃實現表外融資,既融資擴大生產經營規模,又不提高負債比,一舉兩得。
3、提高資產的流動性。有的企業固定資產占用總資產的絕大部分,資產的流動性差。流動資金不足,設備的生產能力得不到充分發揮,其他融資方式難以充分提供融資服務。以設備類固定資產經營性售后回租方式,降低表內固定資產數量,增加貨幣資金,提高資產的流動性,使之適于其他融資工具的要求
4、延遲納稅。租賃可實現設備加速折舊,降低賬面盈利,延遲所得稅的繳納,為企業帶來稅源融資。在經濟起伏波動的環境中,盈利多的時期租賃設備,加速折舊,盈利少的時間段“免費”使用設備,客觀上還可合理避稅。
5、均衡年度間盈利。通過設備的售后回租、產品非關聯的租賃方式銷售或者租金的非均衡支付安排,可使承租企業盈虧水平在一定幅度范圍內達到年際均衡,保持其財務指標的穩定性。這對于上市公司連續保持一個較穩定的凈資產盈利率,以爭取增發、配售新股融資具有十分現實的作用。
四、產品促銷
對于成套設備的制造商,有市場需求,但需方缺錢只能分期付款購買,制造商賒銷的墊資能力有限,又不能獲得大量的賣方信貸或買方信貸支持,這類銷售將很可能流產。引入租賃,由租賃公司(融資)向制造商購買(制造商承擔回購擔保責任),出租給最終用戶,則建立起供需雙方見面的橋梁。對最終用戶而言,租賃與按揭、分期付款購買無異——解決了提前使用與滯后付款的矛盾;對制造商而言,把未來的銷售提前實現,單位銷售利潤率可能有所下降,但產銷量大幅上升,總利潤增加。在中國經濟進入買方市場,產易銷難的總體格局下,租賃不失為促銷的有力工具。
五、 融資租賃可解決利息進項稅金不可抵扣問題(注:此條為本“融資租賃創新基地”補充)
如果貸款利息所產生的增值稅由債務人來負擔,但債務人卻無法抵扣,則會促使企業尋求其他融資方式來降低資金的使用成本革。
顯然,傳統的貸款方式會增加企業的融資成本,企業需要另謀出路。那么,融資租賃將會成為企業青睞的一種方式。 根據財稅[2016]36號文的相關規定,經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或商務部批準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提供融資租賃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發行債券利息和車輛購置稅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也就是說,假設企業要購買設備,其自有資金不夠,則需要貸款去購買設備,但貸款必然要支付給銀行利息,而營改增之后銀行利息需要繳納6%的增值稅。假設這部分稅金由企業負擔但無法作進項稅額抵扣,則會增加其融資成本。如果企業不從銀行貸款購買設備,而通過融資租賃的方式取得設備,則內含有利息的融資租賃費,企業可以作進項稅額抵扣,其稅率為17%。因此,企業自然會用融資租賃的方式去替代從金融機構直接借款。融資租賃公司本身也會借款并產生利息,但稅法允許其在計稅時通過差額計稅的方式直接扣除利息,因此融資租賃方式無論對于企業(承租方)還是融資租賃公司都是有利的。
當然,在此的利息扣除,融資租賃公司在處理過程中也會遇到一些困難。通常,融資租賃公司會建立資金池,融資后資金進入資金池再轉到各個融資租賃項目,所以并非每一筆貸款均可以對應相關的融資租賃項目,難以扣除。其實,解決這個問題的主要途徑還是要加強核算,使每一個融資租賃項目的貸款利息有明確的歸集。
標簽: